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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不是你想的那样

 

经常遇到客户上来就问,国际商标多少钱?国外商标多少钱?马德里多少钱?

到底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马德里国际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不等同国际注册,它是一个体系,是基于马德里协议书和议定书,通过马德里把基础商标延伸到其他缔约方,因此,马德里就是这样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和管理的体系。如果我们把申请商标比作交作业,不同国家的商标就是不同科目的作业,大家可以逐个交作业给各科目的老师。这时候班长说,你不用逐个交了,先交到我这里,我再交个老师们。马德里体系就是班长提出的解决方案,老师们都认可了,你多了一种途径交作业,如此而已。

 

缔约方是指参与签署了马德里协议书或议定书的国家或组织。马德里联盟目前有100个缔约方,覆盖116个国家;缔约方相对于成员国表达更准确。

 

马德里申请填表时可勾选项是100加上中国应该是101项,覆盖国家又是116个,这些数字怎么理解?欧盟有28个成员国,其成员国之一的马耳他不是缔约方;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有17个成员国,但其成员国都不是缔约方;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个国家都是缔约方,但1998年成立比荷卢经济体,当做一个国家看待,填表时只有BX比荷卢;荷兰有三个属地SM圣马力诺、ST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SX圣马丁在表格中可分别指定,他们不是缔约方。因此,表格可勾选数100-2+3=101,覆盖的国家数100-2+1+17=116。

 

  • 马德里的玩法:

以注册美国商标为例,“走单一”通过美国代理向美国商标局“交作业”,

很简单按照申请中国商标去理解就好。“走马德里”怎么“交作业”呢?

 

①这里原属国就是中国,原属局就是中国商标局。申请人要求是中国公民;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境内有住所;申请人在中国申请的商标已获注册或已提并被受理;

 

②然后填写MM2和MM18(指定美国时需要)表, 提交到中国商标局;中国商标局审查加以证明后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③WIPO形式审查后注册、公告、发证;WIPO最后通知美国商标局;

④这样一倒腾,也就是6个月后了,美国商标局才收到申请,与“走单一”交的“作业”一样,经过实质审查、公告才能最终完成注册。

 

特别说明一下,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可以通过商标局走马德里的。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不能走马德里。

 先有“基础商标”,才有“马德里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与基础商标有依附关系,信息要求一致,也就是申请人、商标图样、类别一致,多类申请是图形必须一样,指定的商品可少不可多。

 

刚才说到依附关系,接下来是马德里商标最专业的知识点——中心打击原则。

 

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其所有指定国,即该商标不得再要求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些规定被称为“中心打击”。

 

WIPO颁发的注册证并不证明商标已经获证,只是说已经提交申请指定了哪些缔约国,与中国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性质一样,因此不能作为实际的商标证书去使用。而且后期也不会有证书下来,

 

 

  • 马德里的优势:

①使用一种语言、缴纳一种货币提交一件国际申请最多可指定100个缔约方保护116个国家的商标,不必单独在不同国家聘用当地律师提供专业服务,免去大量翻译和公证费用,便捷且合算;

 

②在一个集中体系下通过单一程序在所有相关国家记录国际注册的续展或变更,后续依然便捷合算;

 

③依据企业商业战略的发展可对国际注册进行后期指定领土延伸。

 

总结起来就是:省时、省事、省钱。

 

 

  • 马德里的劣势:

①申请信息必须与“基础商标”一致,客户不能依据自身需要灵活地调整商标的信息,例如不同国家不同持有人,不同国家选择不同类别指定不同商品或服务,以及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商标设计;

 

②马德里多了两道程序,大约六个月后才能真正交到指定缔约方的商标局。在特定情况下,反而贻误商机,例如企业即将参展,需要立刻拿到该国商标的受理书,避免被人抢注;

 

③如遇补正或驳回,中国代理多不能直接处理,需要找外所先变更代理人,在提交补正或复审,花费更多;

 

④马德里颁发的证书并无证明效力,在实际的商业操作中如需确权,则需缔约方的商标局另行出具商标证明,同样需要另外花钱;

 

⑤由于“中心打击”风险存在,走马德里注册的商标都很难通过交易变现。

 

总结起来就是:不灵活有风险、不一定省时、不一定省事、不一省钱。